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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terature

    从“爱到死”到“不知死”:重读杜拉斯

    重读《情人》与《乌发碧眼》,从人称转换与凝视出发,讨论欲望、权力及爱的语言。

    金色河面与远处城市前,戴帽女子静坐船头。

    高中时期第一次阅读《情人》,只感觉像是遥远的French Indochina传来的无意义絮语,潮湿、闷热,句子之间总有些什么没有说完。《乌发碧眼》在当时则更像另一个语言空间的梦话,30页都看不下去。如今对这两部作品故地重游,很多新的思考才在文本中显影。当年觉得杜拉斯一直在重复,现在开始怀疑,可能恰恰是那些始终说不清楚、只能换个人称再说一遍的东西,构成了她真正想写的部分。当然,这也不意味着我突然全部看懂了,尤其是《乌发碧眼》,它依然保留着一种拒绝配合阅读理解的气质。

    我突然留意到《情人》中那些毫无征兆、零帧起手的一三叙事人称转换。“我”还在回忆,下一刻就变成了被观看的“她”,像是讲述者说到某个地方,忽然离开自己的身体,站到房间另一端看着那个少女。自传与虚构的边界因此变得很可疑:亲历者出来作证,又随时撤回自己的身份,让一个小说人物替她留在现场。读着很容易联想到罗兰·巴特所谓的“作者之死”,虽然人称转换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作者之死;只是杜拉斯在这里实在死得不太安分,刚刚退出文本,又借着记忆和肉身死而复生。

    尤其让我在意的,是那些“她”被推到凝视之下的时刻。母亲对女儿的索取、长兄的暴力、湄公河上凝视与被凝视的倒错,使第三人称带上了一种近乎身体性的疏离:当一个人不断被别人估价、解释和安排,她连回忆自己都可能需要借用别人的视角。但退后这一步,又未必只是被动地接受客体化。那个多年后执笔的“我”,也在重新观看当年无人认真听她说话的“她”。同一个人称转换里,既有被剥夺的痕迹,也有事后夺回解释权的企图,读起来才会这么不稳定。

    而父权与殖民的双重结构,也不能简单画成两条方向一致的箭头。少女在家庭中被压榨,贫穷使她的身体卷入交换,但她同时拥有白人身份;华人情人掌握金钱,却无法靠金钱彻底消除种族秩序给予他的屈辱。两个人进入房间,社会关系也跟着进入房间,隐身在衣服、皮肤和支付账单的动作里。谁付钱,谁有资格轻蔑,谁可以决定未来,谁只能等待,这几种权力并不完整地落在同一个人手上。把它概括成富有男人与贫穷少女的禁忌爱情,多少显得过分省事。

    《情人》最让我不舒服、也最值得继续读下去的地方,就在于欲望确实发生了,而欲望没有自动清洗这些关系。身体的亲近不能证明双方已经平等,真切的痛苦也不能给占有欲签发无罪证明。可如果因此断言所有情欲都只是利益的伪装,又解释不了那些溢出计算的眼泪和记忆。杜拉斯把它们放在一起,谁也没有被处理干净。读者刚想相信爱情,钱和家庭就重新出现;刚想把一切判定为交易,身体又提供了不太听话的证词。

    到了《乌发碧眼》,连这些还能辨认的社会坐标都变得稀薄。我老实讲还是没那么看懂,像是蒸馏后的文字试验品,故事里能帮助读者站稳的部分被一层层挥发,留下浓度过高的欲望、声音和等待。那些循环的声响、断裂的时空,以及不断返回身体的场景,构建了一幅低饱和度左岸派电影图景。看起来没发生多少事情,但人已经被困在里面很久,翻页也不代表时间真的向前走了。

    原先我把它们笼统记成重复的sex场景,现在觉得这个说法也有点草率。裸体、共处、观看,并不保证欲望能够在两个人之间顺利流通。尤其当他的欲望朝向另一个缺席的男人,眼前女人的在场便带着一种难堪的错位:她真实地占据空间,却不能因此占据他欲望中的位置。这里也不能轻易套进一个男人占有女人的现成模型,仿佛只要调整一下双方的态度,爱情就会恢复正常。另一个人的欲望本身就有无法被说服的方向,付钱、陪伴、哭泣,乃至共同度过夜晚,都未必能够改变它。

    满篇的“他说”“她说”,读久了也越来越不像对话。话语确实轮流出现,但上一句话似乎从来没有真正抵达下一个人。再加上那些近乎电影剧本或舞台提示的场景描写,人物仿佛一边经历情欲,一边被要求把情欲念出来。让我联想到罗伯-格里耶的摄影机镜头,不过杜拉斯的冷里总有些压不住的声音,越是机械地转述,越能听见句子后面快要失控的部分。所谓疏离,在这里甚至像是某种强行维持的镇定。也因此,我突然比较能理解她与“新小说”的关联:当故事不再负责把人物解释清楚,语言本身的停顿、重复和失效就开始占据前景。

    《情人》结尾那段反复保证依然爱她、将一直爱到死的告白,当然很动人。虽然但是,不知道是他还是作者,对“爱”的理解还是挺抽象荒诞的。一个人宣布自己的感情永不终止,为什么就足以替一段关系完成最后的解释?这里最容易被忽略的,是“他爱她”说到底仍然首先陈述了他的状态。她是否接受这种解释,她如何记忆这段关系,她后来成为了怎样的人,都有可能在这句过于完整的告白里被压缩掉。客体在语言中被擢升为无可替代的存在,看起来终于获得承认,但无可替代也可能只是被安置得更加牢固。

    尤其“爱到死”实在是个很难反驳的说法。它把证明推向一个无人能够完整检验的期限,也使现实中没有完成的事情获得了抒情上的完成。那些不曾承担的责任、不曾抵抗的秩序,好像都能在漫长的余生里折算成爱得太深。当然,我也不想因此宣布他的爱全是假的;更让我怀疑的,恰恰是为什么只要感情是真的,我们就急于让它替其他一切免责。杜拉斯的文字那么擅长制造这种诱惑,读者明明已经看见账单,最后还是会被电话里的声音带走。

    而《乌发碧眼》里那个“恋爱之中不知爱,濒临死亡不知死”的人,似乎连这种最后的保证都无法提供。他的声音还在,叫喊也还在,但声音遥远依稀,如泣如诉。假如说《情人》用“爱到死”为殖民地的罗曼蒂克史打下永恒的烙印,那么《乌发碧眼》大概就是让“不知死”成为情欲的墓志铭。前者至少还能回过头,为过去命名;后者连命名都变得困难,只能不断复述眼前的身体、已经说过的话,以及那个始终没有到来的人。

    大概率杜拉斯不这么想,但不理她:所有关于爱的宏大叙事都是权力操演的剧场。只是写到这里,我也开始对自己这句判断产生一点怀疑。把爱全部解释成权力,确实痛快,痛快到很像另一种提前写好的剧本,人物无论说什么都能被归入同一个结论。杜拉斯让我感兴趣的,恰好还有那些无法归档的部分:人知道对方不能回应,依然留下;知道言语无效,依然开口;身体已经靠得很近,却始终不知道这种靠近意味着什么。

    所以,如果还要保留“救赎”这个有点奢侈的词,我更愿意把它放在语言无力抵达的暗涌中。但沉默本身也没有那么清白,它同样可能来自压抑、恐惧,或者根本没有说话的资格。我所能想到的,大概只是暂时停止替另一个人下结论,不急着把他的离开解释成爱得太深,也不把她的留下当作默认同意。读到最后,那句“爱到死”依然会让我停一下,不过现在我也想知道,在告白结束之后,被告白的那个人,还有没有机会接着说话。

    PS:罗伯-格里耶的作品能不能提上日程再版?